教育專業課程架構

規劃原則與特色

教育學程課程依據「教育學程師資及設立標準」,分教育基礎課程、教育方法學課程及教育實踐課程,並依學習心理原則,先安排學生修習基礎課程,進而方法學課程,再修核心專業課程分科教學實習、分科教材教法及半年教育實習,以期達成具有專業素養、擅長教學技能,並能化育學生之經師兼人師。

適用年度
檔案名稱 
下載 
備註
109年起入教程師資生 109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架構-1091006核定 下載
  1. 異動部分課程及學分數:
    1. 選修課程:教育議題專題(2學分)
    2. 移除五門全英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
    3. 新增選修課程「學習扶助教學實務」(原課程名稱:補救教學實務與融入式教學)
108年起入教程師資生 108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架構-1080517核定 下載
  1. 類別改為教育基礎課程、教育方法課程、教育實踐課程
  2. 異動部分課程及學分數:
    1. 教育方法課程六選五:教學原理:設計與實務、輔導原理與實務:學校中的助人專業、課程發展與設計、教育測驗與評量:方法與實踐、特殊教育導論
    2. 必選備課程:生涯規劃(1學分)、職業教育與訓練(1學分)整併為「生涯規畫暨職業教育與訓練」(1學分)
    3. 新增五門全英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
    4. 移除、新增部分原選修課程
新舊課程說明 1080502課程說明會 下載
  1. 因應108新課綱實施,為維護107學年度(含)以前入教程師資生擬定新舊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,以利舊生選課。
107年起入教程師資生
106年起入教程師資生
106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架構-1061228核定
  1. 新增必選修課程「職業教育與訓練」、「生涯規劃」
106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架構-1060714核定
  1. 新增選修課程「戶外探索」。
105年起入教程師資生
104年起入教程師資生
104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架構-1040715核定
  1. 新增選修課程「環境教育」。
103年起入教程師資生
103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架構-1030117核定
  1. 103學年度起入教程師資生須至中等學校擬任教科別
    進行至少54小時以上實地學習。
  2. 教學方法課程至少選修5科。
  3. 新增必選修課程「教育議題專題」、
    選修課程「適性教學(含分組合作學習、差異化教學)」。
102年起入教程師資生
101年起入教程師資生
101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架構-1010605核定
101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架構-1010319核定
教育專業課程架構-1000701核定
100學年度課程架構表-1000113教育部核定
98學年度課程架構表(有部分修正)
97學年度課程架構表
96學年度課程架構表
92學年度課程架構表
91學年度課程架構表
89學年度課程架構表